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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讀方式:圖文方式 生成日期:2024-08-28
來源:銀川市水務局 解讀單位:銀川市節(jié)約用水服務中心
政策原文:銀川市水務局 銀川市審批服務管理局 銀川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 國家稅務總局銀川市稅務局 銀川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(fā)《銀川市建設項目施工降水暫行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
《銀川市建設項目施工降水暫行管理辦法》解讀


為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和保護,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,保障地下水質量和可持續(xù)利用,充分發(fā)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,強化水資源最大剛性約束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《地下水管理條例》《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》《節(jié)約用水條例》《銀川市水資源管理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結合本市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
一、總體框架

《暫行管理辦法》共二十一條。

第一條至第三條,包括《暫行管理辦法》制訂的目的依據(jù)、適用范圍、施工降水概念及原則。

第四條至第十八條,包括建筑施工降水的取水許可申請、排放以及綜合利用、水資源稅核定和繳納等方面的規(guī)定。明確了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建設單位利用地下水的責任和義務。

第二十至第二十一條,包括施工降水鼓勵行為、禁止行為及采取措施。

第二十二條,施行時間。

二、實施意義

《暫行管理辦法》的實施,是加強地下水資源的管理和保護,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,保障地下水質量和可持續(xù)利用,進一步全面規(guī)范建設項目施工降水管理的重要舉措。

《暫行管理辦法》的實施,是進一步宣傳了水資源節(jié)約、保護和管理工作,鼓勵建設單位采用各種帷幕隔水技術,減少地下水開采量,自覺保護和綜合利用地下水資源。

三、責任明確

《暫行管理辦法》明確了水務、城市管理、審批、稅務、住建各部門間開展協(xié)同治理,進一步明確和規(guī)范行政機關之間監(jiān)管職責、信息共享、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。

《暫行管理辦法》要求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施工降水前中后期辦理的相關手續(xù)及履行的責任和義務,遵循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或技術標準,自覺接受各相關部門日常監(jiān)督檢查。

四、施行時間

《暫行管理辦法》自202482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6820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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